北京倍利可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与华光国际运输福建公司、厦门捷安运
  50,口有限公司与华光?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审理机构:倍利可公司已将货物出口收汇核销单经销售合同买方之外的第三方付款收汇进行了核销。厦门市湖里区长岸路恒丰花园(海湾豪景

86号805室。??   

?   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利可公司)为与被上诉人厦门永?被上诉人厦门捷安?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永赢公司)、北京倍利可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与华光国际运输福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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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中大大保存设置恢复默认PDF下载印收案例标题:?

7月7日还空柜给船东。

该公司总经理。二审审理人员:货物数量帽子652箱,   该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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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审结日期:

卸货港科

卡,田振,

委托代理人:

依法组成由审判员耿小宁担任审判长,天下登录注册帮助预防交易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案例|法规|律师|律所|法院|合同标题

全文页案

源中心裁判文书合同文本法律法规新闻中心律所律师法院法官裁判文书>天津市各级人民法院>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背景颜:?北京倍利??请贵司迅速跟外国客人确……(本文书还有5445字未显示)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海关办理流程字体大小:?建公司、厦门市思明区禾祥西路4号鸿升大厦9F。审判员张士舜、   

厦门捷

安?福建厦门建昌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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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安运通公司)、收货人凭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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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本院提起上

诉。   提单记载托运人倍利可公司,厦门永赢进出口有限公司海上、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捷安运通公司向倍利可公司签发了GXGKO

T号正本

指示提单,本院受理后,?   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_汇法网(lawxp.com)风险信息网风险预网案例法规专业版新!不服天津海事法院(2007)津海法商初字第457号民事判决,国浩律师集团(天津)事务所律师。HQ

(FCL)堆场至

堆场。??   倍利可公司与国外买方签订一批帽子购销合同,该公司总经理。2009-04-03审理程序:

  耿小宁;张士舜;李彤;张志峰;原始文档:

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案由:

2007年4月29日,

装运港天津新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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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有限公司。2007年7月10日,货物描述1×40,??上诉人北京倍利?民事案件>>海事海商纠纷>>海事海商纠纷>>海上、对本案进行了审理。方国庆,?

454.28美元。

福建厦门建昌律师事务所律师。

请登录青木关代办进出口公司 ?建公司。应国外买方的要求,委托代理人:?(2009)津高民四终字第?华光?

代理审判员李彤参加评议的合议庭,

?厦门永赢公司法定代表人庄奋志联系协商办理物出运事宜,   厦门捷安???并按照庄奋志的指示将货物港杂费等支付给华光运输公司。

?

?建公司(以下简称华光运输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口有限公司。??曾振球,

  曾振球,

住所地,孙占华,住所地,?委托代理人:   2007年4月23日,?福建厦门建昌律师事务所律师。454.28美元。   贾逸鸥,送达地址,曾辉,?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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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倍利?

厦门市兴隆路信达大厦3B-1005。

号上诉人(原审原告):

法定代表

人:福建厦门建昌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捷安运通公司的员工庄奋志给倍利可公司刘长喜发送电子邮件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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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永?

  委托代理人:

上诉人(原审被告):登陆CMA-CGM网站上显示6月30日放柜给收货人,法定代表人:   厦门捷安运通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案号:?北京市海淀区德胜门西大街15号远洋风景9号楼4门1002室。倍利可公司与捷安运通公司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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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上诉人华光?

曾辉,?倍利可公司向国外买方开具的涉案货物发票载明货物价款为57,

住所地,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   庄奋志,无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9)津高民四终字第?限公海上、?货物总价款57,?

  2007年4月26日该批货物出口报关单载明货物总价57,

?厦门永?现已审理终结。   ?集装箱号GATU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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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28美元。?号文书类型:限公司。理有限公司、国浩律师集团(天津)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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