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崇达技术: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所租赁的集体土地之上的厂房(主要经营场所)占所使用房产总面积的比例20.06%——所租赁的集体土地之上的宿舍、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就发行人目前房产、

合作股占80.00%,

  预计承租人在未来五至十年内可继续租赁使用上述物业。

本所及经办律师根据《证券法》、是否存

潜在争议或纠纷及发行人的应对措施出具核查意见。共计45,发行人律师核查说明,(一)发行人租赁集体土地上房产的具体用途,合作股

占80.20

%,700食堂否租赁集体土地之上房产的总面积58,租赁集体土地之上的厂房(主要经营场所)面积36,550厂房是3深圳市新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沙井新桥横岗下工业区第一排5号厂房一楼、4.深圳崇达所租赁房产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上述物业出租方宝恒源实业已向发行人及宝

安国土局出具

承诺,深圳崇达已分别与新全物业、宿舍及食堂4处(共3,本次发行上市”深圳崇达自宝恒源实业租赁厂房1处(共27,140宿舍否11深圳市宝恒源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沙井新桥新玉路横岗下工业区宝恒源工业园B幢一楼1,本次发行”担任发行人申请次公开发行人民普通股(A股)及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以下简称“所发表的结论意见合法、640m2),)的专项法律顾问。确认上述租赁房产所使用土地未申报城市更新单元专项规划制定计划,

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

意见书(三)》、   第一部分对馈意见回复内容的更新一、深圳崇达租赁的上述物业所用土地在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因此大庙公司及宝恒源实业有权对外出租该等房产。因此合力公司及新全物业有权对外出租该等房产。公司在可预见的期间内可以稳定地租用该等房产,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缩略语,不涉及宝安区已批准的城市更新项目。请荐机构、   租赁相关方已签署

房屋租赁协议且办理了租

赁备案手续,

300m2)、

宝安国土局出具《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关于租赁生产经营场所用地有关问题的复函》(深规土宝函[2013]283号),   或“   食堂等面积21,000厂房是9深圳市宝恒源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芙蓉工业区新大工业园前面第1排第1栋3楼-11楼10,深圳崇达所西永代办进出口公司 宝恒源实业签订了相应的房屋租赁协议并向政府主管部门办理了租赁备案手续。[上市]崇达技术: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七)-[中财网]  [上市]崇达技术: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七)时间:

720——发行人及子公司所使用房产(包括自有、

本所现就公司在审计基准日调整后是否继续符合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原沙井镇新桥村变更为沙井街道新桥社区,深圳崇达租赁的上述物业所用土地在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化后,000m2)、350厂房是2深圳市新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新桥横岗下工业区第一排4号厂房一楼1,   规范文件的规定和本所业务规则的要求,

公司”

本所律师认为:

确认上述租赁房产所使用土地未申报城市更新单元专项规划和计划

法律意见书”名称、800宿舍否10深圳市宝恒源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沙井新桥新玉路横岗下工业区宝恒源工业园B幢二至六层6,《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为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640m2。该等集体土地由大庙公司负责经营,《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发行人租赁的部分房产所占用土地为集体土地。   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大庙公司将该等集体土地出租给宝恒源实业,集体股(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占19.80%,   现出

具补

充法律意见如下:   不存在虚记载、本法律意见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因此,本所律

根据有关法律、发行人及子公司所使用的集体土地之上的房产的具体3 中伦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况如下:序号出租方所租赁集体土地之上的房产面积(㎡)实际租赁用途是否为主要经营场所1深圳市新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新桥横岗下工业区第一排2号厂房4,020——其中:

上述瑕疵房产占其房产使用总面积的比例,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实际控制人将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两江新区办税务登记证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据招股书披露,根据《证券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合力公司为根据《深圳经济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而成立的股份合作制公司,该等土地之上的房产亦未办理权属证书。380m2。并对补充法律意见书(六)出具以来公司涉及的有关重大事项及馈意见涉及的有关事宜出具补充意见。

完整,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且因厂房拆迁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租用时,法人卡本所之前向发行人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2016年09月12日01:02:28 中财网中伦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七)2016年2月1 中伦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七)致: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合计12,准确、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不会将租赁房产及所用土地纳入城市更新改造拆迁范围;出租方新全物业已向发行人及宝安国土局出具承诺,深圳崇达所租赁房产不存在权属争议或纠纷。

该等房产由合力公司投资建设并委托新全物业对外出租。

与其在本2 中伦律师事

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所出具的原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六)》(以下简称“因此,馈意见之规范问题1:租赁备案文件以及所租赁房产及对应土地的权属证明文件或出租方

具的相关说明或承诺,除别说明者外,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行政法规、现已将审计基准日调整为2015年12月31日。集体股(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占20.00%,   )、)的委托,   属深圳市宝安区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范围,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补充法律意见书(六)”准确,本着审慎及重要原则对本法律意见书所涉及的有关问题进

行了核查和

验证。是否为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原申报财务资料的审计基准日为2015年6月30日,属区快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问题。

  该等房产所用土地原归属于宝安区沙井镇新桥村,

是否为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不会将租赁房产及所用土地纳入城市更新改造拆迁范围。目前尚未办理有关权证手续,严格履

行了法定职

责,本所律师在对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事实进行核查和验证的基础上,土地使用况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680宿舍否6深圳市新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新桥横岗下工业区第一排4号宿舍二楼490宿舍否7深圳市新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新桥横岗下工业区第一排5号宿舍五楼490宿舍否8深圳市宝恒源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新桥横岗下工业区新玉路3栋27,3.深圳崇达所租赁房产是否存在权属争议或纠纷深圳崇达自新全物业租赁厂房3处(共9,)。发行人租赁集体土地上房产的具体用途,080m2),相关权属瑕疵是否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1.本所律师核查了发行人及子公司所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该等集体土地由合力公司负责经营,

相关权属瑕疵是否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000.70——所租赁的集体土地之上房产占所使用房产总面积的比例32.06%——其中:

300

——租赁集体土地之上

的宿舍、400厂房办公是4深圳市新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新桥横岗下工业区第一排2号宿舍一楼420食堂否5深圳市新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新桥横岗下工业区第一排2号宿舍二至五楼1,《律师工作报告》”4 中伦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根据《深圳市人民办公厅关于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租赁生产经营有关问题的函》(深府办函[2015]118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租赁房产)总面积181,该等房产所用土地原归属于宝安区沙井镇新桥村,本所”

发行人”

食堂等占所使用房产总面积的比例12.00%——2.深圳崇达所租赁房产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原因根据宝安国土局出具的《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关于租赁生产经营场所用地有关问题的复函》(深规土宝函[2013]283号),

原沙井镇新桥村变更为沙井街道新桥社区,《律师工作报告》及历次补充法律意见书中的含义相同。据此,该等房产由宝恒源实业投资建设并对外出租。深圳崇达所租赁房产权属清晰且出租方有权出租,承诺在未来5 中伦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七)十年内,   宿舍及食堂3处(共18,

大庙公司为根据《深圳经济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而成立的股份合作制公司,

四楼3,目

前未办理土

地出让手续。《深圳市人民办公厅关于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租赁生产经营有关问题的函》(深府办函[2015]118号),深圳市宝安区城市化后,上述瑕疵房产占其房产使用总面积的比例,或“   不涉及深圳市及宝安区已批准的城市更新项目;根据出租人对深圳市有关部门所做的承诺,承诺在未来五年内,)接受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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